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采购需求信息公告
一、项目名称:应收账款追收法律服务
二、项目编号:XEMCF2610047
三、采购明细(物资/外包):
| 名称 | 规格型号/技术参数 | 技术质量要求/执行标准 | 材质 | 具体要求 | 计量单位 | 采购数量 | 交货期/工期 | 采购备注 |
| 案件一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 ||||
| 案件二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|||
| 案件三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|||
| 案件四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|||
| 案件五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|||
| 案件六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|||
| 案件七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|||
| 案件八 | 无 | 无 | 1.00 | 无 |
|
四、技术参数要求(设备)/项目概况(基建工程)/项目要求(服务/其他)
1、本次代理的法律服务范围覆盖诉讼立案、证据梳理调查、庭审、强制执行等全部关联程序,直至追收案件欠款全部追回。 2、在全委托服务过程中,受托方需针对案件各阶段事项向委托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;代理过程中,所有处置行为均需以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审慎开展。 3、受托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委托方的考核要求。 4、受托方指派的律师需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,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、项目资料、债权信息严格保密,无法律规定或委托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 5、受托方需承诺,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,不得更换本项目承诺的主办律师。 6、如服务期内出现工作量增加,受托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。
五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1、依法成立两年及以上、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,注册律师不少于40人、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; 2、执行本项目的主办团队至少有1名执业时间超过10年的律师; 3、报名律师事务所未被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列入相关失信或违法名单; 4、与采购方无利益冲突,未代理过损害采购方利益的案件或事项; 5、报名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; 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; 7、具有企业应收账款追收成功案例业绩优先。
六、供应商报名方式
报名时间:即日起接受报名至2026年10月28日止
报名流程:
1、新供应商报名流程
(1)新供应商须进入公司官网https://www.xemc.com.cn,点击“电子采购平台”按钮进入湘电电子采购平台并注册。
(2)与公告所示联系人联系,根据要求提交评审资料。
(3)待评审通过后,方可购买CA。CA申请流程详见:https://epp.xemc.com.cn/help.html
(4)使用CA以及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湘电电子采购平台,可参与采购项目。
2、平台已注册的供应商报名流程
(1)进入公司官网https://www.xemc.com.cn,点击“电子采购平台”进入湘电电子采购平台,使用CA以及用户名、密码登录后直接在具体项目采购需求信息公告内点击报名。
(2)合格供应商报名供应新物资类型,需与公告所示联系人联系,按要求提交评审资料进行扩评,线下扩评通过并开通权限后,可正式报名参与采购项目。
3、其他注意事项详见:https://epp.xemc.com.cn/help.html
七、报名联系方式1、采购方:法务部
2、联系人:王彦斌(供应链管理中心)
3、联系电话:18607320465
4、电子邮箱:wangyb@xemc.com.cn
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10月26日

